常見問題解答
剩余的培養基再次使用是否重新滅菌?
這分為兩種情況。第一種情況,已經凝固后重新融化后使用的,根據GB 4789.28-2013中明確規定,未用完的培養基不可重新凝固留待下次使用。遇到這種情況,培養基只能棄置,并且國標要求,棄置也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。
第二種情況,首次滅菌后未用完的培養基,可待培養基凝固后再進行保存。但保存條件需避光干燥,保證其成分不會發生改變。再次使用時按照要求進行融化即可,不可二次滅菌。首次滅菌已開封但未使用完的培養基,不建議再次使用,畢竟存在風險。但若是液體培養基,就不存在融化的過程,首次滅菌后未使用完畢可按照國標要求保存,使用時需要保證培養基成分不發生改變,不可進行二次滅菌。若無法保證培養基是否符合要求,應當棄置。